各培养学院:
为严格落实卓越工程师“工学交替”人才培养相关规定,扎实推进2026级卓越工程师研究生入企实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企导师匹配
各培养学院根据实际校企合作课题,统筹确定每名学生的实践接收单位及企业导师,并填写《2026级卓越工程师校企导师匹配汇总表》(附件1)。
1.企业导师需具有我校行业产业导师资格,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2026〕5号)的任职条件;
2.校内外双导师需明确分工,全程为学生提供实质性科研、工程实践指导。
二、签订三方协议
学生正式入企前,由培养学院、联培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签署《青岛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三方协议书》(附件2),明确三方权利义务、实践时长等内容。
三、入企实践
1.根据相关要求,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专业实践累计时长不少于1年,2026级学生原则上于2027年12月结束企业实践返校开展学位论文收尾工作,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原则上应依托专业实践课题形成。
2.入企前,请培养学院组织校企双导师共同研讨,明确实践任务、日常管理要求、安全保等内容;
3.入企实践期间,学生须在校企双导师协同指导下开展工作,常态化对接校内导师,按时参与校内课题组例会,按时撰写提交学习报告、实践报告和鉴定表,具体通知参照:
https://grad.qust.edu.cn/info/1115/10316.htm。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完成全部材料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8月30日前,将附件1的excel版、扫描盖章版发送至邮箱zgb@qust.edu.cn。附件2盖章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系统。
五、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培养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入企实践工作,做好学生入企实践各项准备工作。
2.强化校企协同指导。建强校企导师组,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联合指导,跟踪学生实践进度、解决实践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3.突出实践成果导向。立足企业真实实践课题,引导学生产出工程实践成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958383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6月30日